“不愿当证人”已成为困扰司法界和老百姓的一个难点问题。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戴琦代表联合其他一些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加快制订《证人保障法》,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戴琦代表分析了“不愿当证人”的原因。她说,首先是因为目前我国对证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保障不力,比如国外一些国家对证人不仅事先保护,事后也通过安排新的居住地、新的工作或易容等多种方法保护,而我国没有类似的法律规定;其次,对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权益补偿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证人出庭作证的交通费、住宿费、务工补贴等;最后,对一些证人出庭作证没有必要的强制性措施。
戴琦等代表提出议案,呼吁尽快制订《证人保障法》,首先对证人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的事先和事后保护、经济利益补贴、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的规定;其次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让人们认识到每个公民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中,对证人出庭作证还要辅以强制性的手段。